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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区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关于评优、评先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评优评先向班主任、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1.参加工作满1年及以上,积极主动并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2.评优评先名额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至学校总体名额数,一线教师占比不低于90%(班主任不低于55%)。

三、评选办法

(一)区级荣誉

1.班主任评选:

直接晋级类:根据班级学年积分排序直接产生(班级积分七、八年级按照德育60%、教学40%比例,九年级按照德育40%,教学60%比例)。没有直接晋级优秀的班主任老师可以学科教师身份参与学科教师优秀评选。

2.学科教师评选:

第一:确定候选人。

分年级学科组依据绩效考核积分排序确定候选人,学科组推选候选人比例4/8,3/7,3/6,2/5,2/4,1/3,1/2,如有学科教师只有1人,可采取学科组结合方式(政史、地生、体音美);

第二:民主测评。

(1)依据所分优秀名额进行投票,投票人为本年级、本部门全体教师及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每人仅限一张选票。超过每票规定名额的投票视为无效票。

(2)选票由非候选人的三位教师监督统计,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由校领导班从学校发展角度研究决定,原则上以班主任、组长、学科骨干教师、教龄长者优先。

(3)投票结束后,当场公布票数。如有拉票等行为,在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直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并依据票数顺次递增其他候选人。

3.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晋级优秀后,优秀种类分配由所在部门主管副校长和主管主任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分配,并上报校党委会审核。同时,校党委会对于评选结果经研究决定,具有一票否决权。

4.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教师,经领导班研究并报校党委会通过,可予以优秀奖励。

5.参与郑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学校发展共同体校际交流教师,依据交流期间表现情况在评优、评先方面予以倾斜,具体情况由党委会讨论决定。

(二)市级及以上荣誉

依据教师师德、教学能力、教学业绩、贡献情况,由所在分校领导团队研讨推荐,上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时,校党委会对于评选结果经研究决定,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如: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经查实者。

2.学校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造成教学事故或给学校带来重大影响者。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对从事一线教学、担任班主任、组长工作等无故不接受者。

五、评优、评先绩效积分依据说明

1.年度考核依据自然年绩效为依据。

2.评先以学年绩效总积分为依据。

3.婚丧嫁娶在规定期间内请假不扣评优、评先绩效积分,只扣绩效工资积分。

 

 

郑州市第五十八中学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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